乌鲁木齐特价机票 乌鲁木齐机票 新疆机票 乌鲁木齐打折机票 电子客票
收藏本站 
设为首页
联系我们
首 页 登机流程 电子客票 酒店预定 电子地图 航空新闻 机票常识 特价联盟 招商项目 联系我们

兑换奖励机票的有关规定

   1. 奖励机票不可提前预定座位.请您在航班起飞14天以前兑换奖励机票.
   2. 由于每个航班上可用于兑换奖励机票的座位是有限的,请提前安排航程,尽早兑换奖励机票.
   3. 兑换奖励机票需按指定舱位,A舱为头等舱奖励机票舱位.Z舱为公务舱奖励机票舱位,V舱为经济舱奖励机票舱位.
   4. 里程兑换奖励机票时必须确定航程、航班、 日期及舱位,奖励机票有效期为一年,过期作废.客票在有效期内可更改日期和航班,免费更改限一次,再次更改需交纳变更手续费,国内航班每次交纳100元人民币,国际航班每次交纳300元人民币(或等值货币).
   5. 里程奖励机票后,如因故不能按所定日期旅行,请务必在行班起飞48小时以前,通知国航取消一定妥的航班座位(热线电话:66013336),同时确定更改后的旅行日期;如未统治国航取消一定妥的航班座位,需按第7条规定交纳变更手续费。
   6. 里程兑换奖励机票后,在行班起飞48小时内变更旅行日期、 航班, 需按第4条再次更改规定交纳变更手续费。
   7. 里程兑换奖励机票后,如务机,国内客票交纳F 、C、 Y舱正常票价50 的变更手续费,国际客票交纳500元人民币/60美元(或等值货币)的变更更手续费。
   8. 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程,不能签转给其它航空公司,不能退票,遗失不补。其它运输条件同正常机票。
   9. 奖励机票按航程顺序使用。
   10. 会员兑换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机票,需通过国航售票处提前向该公司申请得到确认后方可兑换奖励机票。
   11. 不允许兑换合作伙伴航空公司与其它航空公司合作的航班。
   12. 兑换的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机票免票,如需改期在原实际承运航空公司的航班更改,也可以改签到国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上,但不能更改签到其它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上。因为更改出现的里程差额不退,并按规定交手续费。
   13. 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兑换奖励机票的旅客非自愿变更旅行计划,旅客可与国航工作人员联系,并按国航特殊情况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   14. 兑换奖励机票涉及的税费有会员自行支付。
兑换国航航班的奖励升舱
   您可以用里程换取国航各国际、 国内航班的免费升舱奖励。请参阅 “单程升舱奖励兑换标准”表 中国大陆地区(A区)航线奖励升舱兑换标准:(单位:公里)

A1
A2
A3
A4
A5
0-600
601-110
1101-1500
1501-2000
2001
经济舱
升公务舱
B、H、K、
L舱升
公务舱
800
12000
15000
18000
20000
Y 、S舱
升公务舱
5000
6000
8000
10000
12000
公务舱
升头等舱
C、D、J舱
升头等舱
5000
6000
8000
10000
12000

注:如各区间无直达航班按两个单程计算

国际 地区航线奖励升舱兑换标准

A区-B区
A区-C区
A区-D区
经济舱升
公务舱
B、H、K、
L舱升公务舱
20000
30000
30000
Y、S舱
升C舱
10000
20000
20000
公务舱
升头等舱
C、D、J
舱升F舱
20000
30000
30000


注:如各区间无直达航班按两个单程计算.

上一页   下一页

责任声明 | 隐私条款| 关于我们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:乌鲁木齐蓝天时代商旅服务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
24小时免费预订热线 0991-7890000 3690000       
E-mail:info@urc200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传真:0991-7899666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新ICP备05001128号